关于新疆乌恰县克孜勒苏河夏特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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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夏特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克孜勒苏河夏特水电站工程 项目地址: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勒苏河中游河段 建设单位: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月28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阮冬川 18609081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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